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地贴
安全出口指示灯要求
。安全安全
一、出口出口消防应急灯和安全分散指示灯有必要备有两个电源 ,地贴即正常电源和紧迫备用电源。安全安全紧迫备用电源一般由自备发电和蓄电池供应,出口出口如选用蓄电池时 ,地贴其接连供电时刻不能小于200min。安全安全
二 、出口出口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分散指示标志的地贴照度不该低于0.5lx ,使之充分地照亮走道 、安全安全楼梯及其他分散道路 。出口出口消防控制室、地贴消防水泵房 、安全安全自备发电机房 ,出口出口以及火灾时仍需坚持作业的地贴部位,亦须确保正常照明的照度 。
三、安全分散指示标志宜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分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上1m以下的墙面上 ,走道上的指示标志距离不宜大于20m。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分散指示灯应设玻璃和其他不焚烧资料制造的保护罩。
四、分散楼梯间使用显着标志标明地点部位和层数